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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京市东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——制售生食类、冷食类食品安全风险提示

发布时间:2025-06-10

夏季气温高、湿度大,细菌容易大量繁殖,生食类、冷食类食品因贮存条件不当或操作不规范,更易造成腐败变质或致病菌污染,引发食品安全风险。为确保消费者饮食安全,现就制售生食类、冷食类食品进行以下提示:
 
  01
 
  购买的食品原料应查验其感官性状是否异常,对贮存温度有特殊要求的,应查验其运输时温度是否符合要求,并按相应的温度要求进行入库储存。
 
  02
 
  食品原料要生、熟分开存放,荤、素分开存放;没有密闭容器的,在容器上加盖保鲜膜覆盖。
 
  03
 
  不同类别的食品原料分别在洗菜池、洗肉池、洗鱼池中清洗,水池不得混用(如蔬菜不能在洗肉、洗鱼的水池中清洗,鱼类不能在洗菜、洗肉池中清洗)。
 
  04
 
  应严格按照要求在专间或专区制作生食类、冷食类食品,冷食和生食专间操作要规范,加工时室温不得高于25℃。
 
  05
 
  制作的半成品、成品应根据其食材性质进行冷藏(冻)保存,冷藏温度应在0~8℃,冷冻温度应≤-12℃,严禁脱冷存放。
 
  06
 
  不在现场食用的冷食类或生食类菜品,外包装上要标注最佳食用时间和建议保存条件等信息。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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