资讯动态
当前位置:首页 >
热点关注

药监局新规:《中药饮片标签管理规定》8月1日起执行!

发布时间:2025-08-11

      国家药监局发布的《中药饮片标签管理规定》明确:2025年8月1日起,中药饮片必须标注保质期,相关标签管理要求将正式强制执行。这一规定冒在进一步规范中药饮片市场,保障用药安全,具体内容如下:

      一、标签分类及核心标注内容

    中药饮片标签分为内标签和外标签,两者均需标注以下基础信息:

产品属性、品名、规格、药材产地、生产企业、产品批号、生产日期、装量、保质期、执行标准;

若为实施审批管理的中药饮片,还需注明药品批准文号;

对有特殊贮藏要求(如置阴凉处、冷处、避光、密闭保存等)的饮片,需在标签醒目位置标注。若内标签因包装尺寸限制无法完整标注,至少需包含:产品属性、品名、药材产地、规格(或装量)、产品批号、保质期。

     二、保质期与企业自主管理

中药饮片的保质期由生产企业自主研究确定,在标注的保质期内,饮片需符合相应的炮制规范或标准要求,

企业可根据需要额外标注药材基原、炮制辅料、生产地址、生产许可证编号、追溯码、物流标识、医保编码、防伪标识投诉电话等与使用相关的信息,

     三、过渡期安排与违规责任

  过渡期:2025年8月1日前生产的旧包装、旧标签中药饮片,可继续销售、流通至使用完毕;

  违规处理:标签不符合规定的,生产经营企业需依法承担责任,药品监管部门将按相关规定处罚。

此次新规通过明确标签标注要求,既强化了企业主体责任,也为消费者和医疗机构提供了更清晰的用药参考。随着8月1日的临近,中药饮片行业将迎来更规范的管理新阶段,进一步保障中药饮片的质量与安全。

协会简介 | 协会刊物 | 协会工作 | 资讯动态 | 政策法规

郑州食品药品监督协会  

备案/许可证号为:豫ICP备12011434号 地址:郑州市紫荆山路与二里岗南街交叉路口蓝海广场2号楼2201  电话:0371-69098888

郑州食品药品监督协会 All Rights Reserved Email:zzybxh@163.com